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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针、少女针、婴儿针被指包装营销,药品规范起名国家这样规定……

来源:医美视界 2021-12-14
近日,有媒体针对上市公司新华制药今年底将会推出公司医美产品“凤凰针”给予了高度关注。

近日,有媒体针对上市公司新华制药今年底将会推出公司医美产品“凤凰针”给予了高度关注。据了解,“凤凰针”是新华制药进入医美市场的第一款产品,主要适用于医美赛道的皮肤科,通过微针操作或光电术后涂抹等,修复受损性肌肤,衰老性肌肤。


就直观来看,从“婴儿针”、“少女针”再到“凤凰针”,医美产品的取名越来越绚丽了。


而除了各种针外,还有诸如“黄金回春术”、“5D逆龄线雕提升术”等令人眼花缭乱的医美项目名称,还有一些项目听起来就很“奇幻”,什么“精灵耳”、“漫画腿”、“头包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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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在报道中显示,主打抗衰功效的轻医美项目似乎更容易享有神乎其神的华丽名称,比如来自韩国的“婴儿针”又称“三文鱼针”,主要成分PDRN取自三文鱼精巢,号称“可以让肌肤达到如婴儿般的状态”;“少女针”指的是华东医药产品Ellansé伊妍仕, 由30%聚己内酯(PCL)和 70%PBS-生物降解材料(CMC)凝胶体组成,其中,CMC凝胶体提供填充效果,抚平凹陷细纹,PCL 微球诱发自体胶原蛋白再生。


某美容微整形平台的“5D微创提升紧肤术”则是宣称“根据人体面部医学的立体架构原理,运用5D交错植入方式,根据皮肤下垂老化程度和下垂角度设计系统方案,采用多方位、多点作用于真皮下层和皮下组织之间,不断拉紧面部周围组织,让老化肌肤瞬间舒展,从而达到紧肤除皱的目的”。


报道认为,通过营销包装医美项目、用优化的话术吸引消费者,是医美机构惯常的做法。根据前瞻研究院研报,医美机构从不吝啬营销费用。从整个医疗美容机构的价值链来看,营销渠道占比很高,约占50%,销售费用占比20%。


火热的营销背后是医美年轻化趋势以及消费者对医美机构能力、安全性的考量。根据新氧数据颜究院发布的数据,2020年国内医美消费者以年轻人为主,20-25岁占比最高,达到36.84%;26-30岁次之,占比为26.64%。根据艾媒咨询数据,有过医美消费的受访者在考虑医美机构时最主要的三个考虑因素为是否为公立医美机构、机构资质和口碑舆情,由此可见,即使是在“颜值经济”的背景下,医美消费者还是会进行多方面考虑,且着重考虑机构的能力、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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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一个绚丽的名字固然是一种营销手段,但是医美产品的起名真的可以如此随心所欲吗?


根据新华制药此前介绍,“凤凰针”属于二类械字号产品,而早在2015年,中国就已经发布了《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这一针对医疗器械命名的法规性文件。


《规则》对医疗器械通用名称提出了唯一性的要求:“具有相同或者相似的预期目的、共同技术的同品种医疗器械应当使用相同的通用名称”,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明确,与产品的真实属性相一致。


除了应满足相关规定外,根据《规则》,医疗器械的通用名称不得含有“最佳”、“唯一”、“精确”、“速效”等绝对化、排他性的词语,或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含有说明有效率、治愈率的用语;不得含有未经科学证明或者临床评价证明,或者虚无、假设的概念性名称;不得含有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夸大适用范围,或者其他具有误导性、欺骗性的内容。


原食药监总局也早在2006年便发布过《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名称管理的通知》,要求包括“药品商品名称不得有夸大宣传、暗示疗效作用。应当符合《药品商品名称命名原则》的规定,并得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使用;药品广告宣传中不得单独使用商品名称,也不得使用未经批准作为商品名称使用的文字型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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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商品名称命名原则》中也要求,不得使用以下文字:


1、扩大或者暗示药品疗效的;

2、表示治疗部位的;

3、直接表示药品的剂型、质量、原料、功能、用途及其他特点的;

4、直接表示使用对象特点的;

5、涉及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者治疗学的;

6、使用国际非专利药名(INN)的中文译名及其主要字词的;

7、引用与药品通用名称音似或者形似的;

8、引用药品习用名称或者曾用名称的;

9、与他人使用的商品名称相同或者相似的;

10、人名、地名、药品生产企业名称或者其他有特定含义的词汇。


可以看到,在药品商品名的选取以及对外宣传上,早已是有法可依的,企业与医疗机构并不能随意取名。